2008年2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国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洞头国税稽查局工作注重“四规范”
陈海舟

    一是规范工作制度,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,积极开展税案公告。二是规范稽查程序,走出重查轻管、重“大”轻“小”、重“外”轻“内”、重实体轻程序、外行查内行“五个”误区。三是规范运行机制,克服检查账簿难、检查实物难、社会调查难等难点。四是规范执法行为,严格执法,以查促管,以查促收,查稳、查准,练好“死账活查”的基本功,提高稽查效率。